本院经审查认为,原被告签订“**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石材采购合同”,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。2021年11月26日,原告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向本院提起违约之诉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根据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
综上所述,上诉人徐XX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,应予驳回;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应予维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判决如下:驳回上诉,... 查看详情 >>
2019年4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《汽车定作合同》,向被告订购一台东风底盘8吨长兴吊机随车吊,并按约给付被告定金3万元。后又依约将尾款全部付清。2019年4月29日,原告提车回山... 查看详情 >>
综上所述,上诉人刘XX的上诉请求成立,予以支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、第二百零六条、第二百一十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... 查看详情 >>
综上所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一十八条、第一百七十一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八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... 查看详情 >>